2010年5月4日,第1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200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出席表彰仪式并会见获奖代表。
    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团支部在剧院党政班子的正确领导下、在共青团楚雄州委的关心支持下,艺术剧院团支部经过多年的努力,充分发挥文艺青年生力军作用,为文化繁荣的楚雄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所做工作受到各级团组织的高度好评。在继2009年被团省委授予“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后,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团支部于2010年5月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第14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暨2009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表彰仪式上,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