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楚雄州第九次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各类先进集体考评工作小组到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进行第九批精神文明单位考评工作。第三考评小组一行在州委宣传部黄玲副部长的带领下,认真听取了邱卫东院长的工作汇报,仔细查阅了文档,并进行了实地走访,对参会的干部职工当场进行了问卷调查和测评,最后进行了反馈意见等相关考评程序。
    考评组对楚雄州民族艺术剧院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希望剧院一如继往地围绕州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并积极开展好二级创建工作。